因年度业绩快报多项信息披露不准确光韵达及相关责任人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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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电,深圳证监局近日正式发布公告,对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韵达”)及其董事长兼总经理侯若洪、财务负责人王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此举源于光韵达在2023年度业绩快报编制过程中存在的多项信息披露不准确问题。

公告指出,光韵达在编制2023年度业绩快报时,存在三大主要问题:一是未充分评估新业务领域新客户的回款能力,导致相关收入确认不够审慎;二是对应收账款账龄的计算不准确,且未充分考虑客户违约情况,使得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足;三是当子公司业绩已出现明显下滑时,公司未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上述问题共同导致了光韵达2023年度业绩快报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偏差,未能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深圳证监局认为,光韵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侯若洪及财务负责人王军因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被认定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为此,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光韵达公司、侯若洪先生及王军先生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这一决定旨在督促公司及其高管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所有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必须高度重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公开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以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据公司官网信息显示,因年度业绩快报多项信息披露不准确光韵达及相关责任人被警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激光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与服务提供商,于2011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股票代码:300227。公司利用“精密激光技术” “智能控制技术”突破传统生产方式,实现产品的高精密、高集成及个性化,为全球制造业提供全种类的精密激光制造服务和全面创新解决方案。

公司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增材制造(3D打印)、精密激光模板、柔性电路板激光成型、精密激光钻孔(HDI)、电子制造产业的关联产品、航空航天及军工零部件制造等应用服务;智能检测设备、自动化设备、激光设备及3D打印设备等智能装备;以及激光光源及关键零部件制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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烨兰

这家伙太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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